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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是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学联共同设立的关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认证。多年来,“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认证对于培养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药学院在2015年评选中2011级钟建、叶莉,2012级陈昭阳、王孝莉、黄雅兰、李明霞六位同学获得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
附: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认证办法: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每年认证一次。授予符合认证基准,同时在认证项目中满足5项(含5项)以上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和满足4项(含4项)以上的大学专科在校学生。
认证基准:
学业成绩总评优良,身心健康,无处分记录。曾获校级三好、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团员、团干部、学生干部或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或曾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习并毕业。
认证条件:
(一)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并受校级及以上表彰。
(二)获“挑战杯”等全国性科技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校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在省级或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其他类文章1篇及以上。
(四)文体活动中,获市(州)及以上奖励或校级一等奖。
(五)获国家级英语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含425分)或计算机二级证书或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六)取得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学习并毕业。
(七)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等。
(八)取得会计、秘书、程序员、运动员等国家级证书(不包括英语、计算机和机动车驾驶证)。
(九)担任班长、团支书或校院(系)团学组织部长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含副职)职务。
(十)在其它方面(不含一至九项)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请单列申请,附有关证明材料,最多可算两项计入。
-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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